税务注销 是企业注销的前置,虽然企业设立要先办理营业执照,但企业注销时,却要先注销税务。
许久以来税务注销一直被诟病,手续复杂,跑腿无数,因此在便民办税措施的推出中,聚焦纳税人“注销难”问题,总局持续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现在税务注销真的是极简了,两种情形可以免予办理税务注销,四种情形可以即时办理清税,实名认证的四种资料免于报送,而且电子税务局开放了注销套餐功能。
那么注销难迎刃而解了吗?并没有。依然有一些企业注销难,不仅企业自己觉得难,基层税源管理部门也觉得难,实务中,有些濒临倒闭的企业,长期零申报也不注销或许很多就是这个原因吧?
除了那些符合条件可以即时出具清税证明的情况,一般注销流程注销前企业必须办结的事项就是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然后报送《清税申报表》:
其中:受理和发票缴销由办税服务厅签字,清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税务检查由基层税源管理单位负责人和专管员签字。
税款清算是企业的最后一个纳税环节,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最后一站,优化程序,是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但严格把关 才能堵塞税款流失的漏洞,很多注销企业在存续经营期间已经积累了诸多肉眼可见的税务风险和疑点,而注销时,一切也到了该了断的时刻~
一个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就像一个人出生到谢幕,有见不得阳光的事也算正常 ,但最怕的就是烂事太多积重难返。
那么我们就来捋捋税务注销中常见的和税务检查关注的问题:
⑴没有卖掉的存货:应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但不是按账面价 是按市场价,同时还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将市场价减账面价确认为税前利润。
⑵股东们的借款问题,既不归还也没有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应视为“利息股息红利分配”,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⑶账面大批存货,实物空空如也:视同销售。
⑷未支付的货款: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⑸已抵扣进项税款的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货损失:进项税额转出。
此外,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开票数据与申报数据比对。
没有谁愿意为难企业,特别是在放管服背景下,但注销清税申报表,基层税管员和基层分管领导都要签字,这既是一份职责,也是一份风险。
所以,想要注销不难,自行先把税务问题处理清楚了,不然那个字谁也不愿签,人艰不拆,各自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