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联合采购11种核酸检测试剂 各公立医院、疾控机构照单采购

  • 小编 发布于 2020-06-25 10:22:39
  • 栏目:国内
  • 来源:北京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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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了解到,近日,京津冀三地决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采购范围包括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据悉,此次采购实行限价挂网采购,有24家公司中标,其中涉及到的上市公司有10家。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表示,参照京津冀"3+N"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模式,根据联盟地区采购意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共同执行本次联合采购结果,同时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

经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由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挂网成交结果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11种、抗体检测试剂有19种,共涉及到的公司共计24家。其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中,涉及到的公司有11家,最低的承诺供货价为12元/人份,该成交企业为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日产量有50万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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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卫健委已联合下文,要求北京市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应按照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挂网品种及挂网采购价采购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属于本次联合采购范围但未挂网成交的产品,采购主体原则上不予采购和使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国家指定性任务或开展科研项目所需试剂除外)。

各采购主体应根据检测人群范围、样本检测需求和复检复查等方面工作要求,选择适宜检测试剂作为本单位的供应产品。如遇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平台产品供应不足等特殊情况,采购主体可先行自主采购,事后及时向采购平台备案登记。

同时,通知中还强调,挂网成交试剂产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无特殊原因不得高于挂网成交价格供货,不得向采购主体另行收取配送费用,并按照采购平台要求,报送产品库存量和本市流向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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