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在2000年前:束带佩剑的海昏侯之子,拥有罕见的红玛瑙带钩

  • 小编 发布于 2020-06-24 11:05:59
  • 栏目: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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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海昏侯:束带佩剑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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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在2000年前:束带佩剑的海昏侯之子,拥有罕见的红玛瑙带钩

长子刘充国之死

海昏侯刘贺病逝,留下的侯位要由他的儿子继承,是为第二代海昏侯。

据《汉书·武五子传》记载,刘贺有“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三十八人之众,留下名字的只有三四人而已。

刘贺的长子刘充国,是继承海昏侯位的首选。可是,他并没有这个机会。史称“海昏侯贺死,上当为后者子充国;充国死,复上弟奉亲;奉亲复死,是天绝之也。”兄弟俩在短期内相继死去,都没有来得及继位。

还是《史记》上说的,江南之地,不利于男子生存,尤其是由北迁南的男子,凶多吉少。司马迁的原话是,“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史记·货殖列传》)。《淮南子·墬形训》也说:“南方阳气之所积,暑湿居之,其人……早壮而夭。”贾谊被贬谪长沙,以为到那里必死无疑,“长沙卑湿,自以为寿不得长。”(《史记·屈原贾生传》)许多的贬官都不愿意到南方去,宁可多降几级,也要留存北方。

刘贺一大家子迁往海昏,到江南,到鄱阳湖边,当然是卑湿。刘贺没几年就去世了,紧接着两个稍大的儿子也死了,显然是不服水土,南土不宜男人,与《史记》说法正相吻合。

刘充国和刘奉亲两子,是紧随着刘贺死去的,按常理他们是埋葬在同一个墓园。在刘贺墓园的考察中,与刘贺墓同时发现的有几座墓,分析是属于他的夫人和儿子的。

夫人和儿子合计有三十多人,这个墓园容不下这么多的墓,应当在附近还会建有另外的墓园。不过有分析认为夫人和刘充国与刘贺埋葬在同一个墓园,这次考古发现证实了这一点。

距海昏侯墓不远的五号墓,位于墓园北部,处在刘贺墓的正北方向。墓主人腰部左侧,出土一枚银印章,龟纽,印文为“刘充国印”,刘充国正是刘贺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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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充国印”银印

刘充国墓室平面呈“甲”字形,带斜坡墓道。墓内一棺一椁,椁室出土青铜器、玉器、陶器等100多件,棺内随身随有金器、玉器、铜器和漆器等,同刘贺一样身下也垫有琉璃席。头下有玉圭、玉枕,颈部有玉组珮,腰部有玉带钩、玉觹、水晶、玛瑙、银印、玉具剑、书刀和马蹄金,足部有3个青铜小罐,遗骸上另盖有大小玉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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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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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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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实验室清理内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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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棺出土部分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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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棺出土马蹄金

发掘者由墓主足部发现的几个青铜小罐推测,可能是刘充国生前用来盛水或者装沙子的玩具。墓中另外还有一组玩具是4件兽形青铜玩具,分别为虎、大角羊、野猪和绵羊,虎形为一辆玩具车,虎爪下有轮,虎颈下有孔可穿绳牵引。综合考察认定,刘充国死时尚未成年,而且可能死在刘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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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铜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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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小动物

报道说,根据出土玉枕、颈饰、腰饰等的位置,有专家判断墓主人是13-15岁的孩童,墓中出土的若干玩具也可印证这一点。

刘充国是否死在他父亲之前,他真的是13岁多的孩童么?

如果稍作考查,可知刘充国出生的时间,至迟不会晚于刘贺被废除后不久,或者可能在他登基之前。

地节四年(前66年)张敞到刘贺在昌邑的家里探查,看到的“故昌邑王”二十六七岁,身患重病,行走不便。张敞还看到了刘贺与严延年之女罗紨所生女持辔,说刘贺有“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

也就是说,刘贺下野后的六七年间娶了这许多的妻妾,生下了这许多的孩子,这里面当然包括刘充国和刘奉亲两兄弟在内。

当然《汉书》说到罗紨为严延年之女,“前为故王妻”,似刘贺在登基之前即已迎娶。那时岳丈严延年任侍御史,兴许就是那会儿成就了这门亲事,也就很快生下了嫡长子刘充国。当然我们会问当时的婚龄如何,可以这样早婚生子么?

查《后汉书·灵帝记》说:“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于建宁元年即位,年十二,大婚时年十五。又《后汉书·桓帝记》说:“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十五岁即位,大婚时为十六岁。皇族婚龄还有更低者,如汉昭帝和平帝都在十岁以下成婚。所以杨树达先生在《汉代婚丧礼俗考》考明,汉代婚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这样看来,刘贺初婚更有可能是在十五六岁之时,这在当时已经算是成年人了。

十八岁登基时的刘贺,很可能已经有了子嗣,他就应当是刘充国了。如果他是在刘贺去世不久后死去的,其生年不大于18岁,也不会小于15岁,这在当时也算是成年人了。

又由出土龟纽印章看,这不是常人所可拥有的标配,更不是一个孩子所用的东西。汉代丞相、列侯、将军等所用的名章印纽都是龟纽,其他俸禄二千石以上官吏印纽也是龟形,低级官吏不得用龟纽名章。刘充国拥有龟纽名章,虽不能表明他的什么特别身份,但至少说明他得到的待遇已经不是一个孩子所拥有的了。

另外我们还注意到刘充国敛葬使用了带钩,还有非常精致的红玛瑙带钩,这是表明他已届成年的又一个重要依据。这说明他已经行过了成年礼,腰中束带是个重要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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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带钩

父与子在2000年前:束带佩剑的海昏侯之子,拥有罕见的红玛瑙带钩

玛瑙带钩

在那个时代,束带礼是冠礼的一个内容,古代的惯例是男子二十而冠,适时会冠带相加。据《礼记·冠义》说:“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欤?”

通过行冠礼,一个男子从此转变为社会中的成年人,提醒他要成为合格的儿子、弟弟、臣下和晚辈,如此才可以称得上是人了,冠礼是以成人之礼来要求人的礼仪。《礼记·内则》说,十五岁称为“成童”,开始习射和御车。《礼记·曲礼》说“男子二十冠而字”,行成年礼。

当然,冠礼的执行年龄有时是可以变通的,有时是根据需要而定,年十五的束带即束脩礼,并没有单独进入古礼的文献记述,或者它并不是什么规定的仪礼,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比喻。

汉桓宽《盐铁论·贫富》说:“余结髮束脩,年十三,幸得宿卫,给事輦轂之下。”他经历的束脩之礼,提到了十三岁。《后汉书·延笃传》说:“且吾自束脩以来,为人臣不陷于不忠,为人子不陷于不孝。”李贤注“束脩,谓束带修饰。”束带指为束脩,束脩并不是通常理解的干肉。

刘充国已经挂钩带带,这是他成年的又一重要标志。与此相关的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在随葬品中看到刘充国已带有佩剑,貌似是长剑。佩剑要勾挂在腰带上,已经佩剑了,当然就不能说他还是一个孩子。

汉以前,官与民都可佩剑。《史记·秦本纪》说,秦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其七年,百姓初带剑”。因为成年贵族男子佩剑成风,佩剑与冠礼一样,渐为成人礼仪式。汉代时佩剑更成风气,据《后汉书·舆服志》说:“自天子以至百官,无不佩剑”,“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曹功曹,无不佩剑”。

刘充国已然佩剑,而且是以玉为饰的玉具剑,恐怕不能只当他不过是个会玩过家家的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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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剑璏

于国于家,两兄弟未及担当,真的是白许了这充国和奉亲的大名了。这名字留下的,也只是一个刘贺的梦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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