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向他人借款,还将一张余额为 33.7 万元的存折抵给借款人,没想到,借款人到银行一查,存折余额竟然为 0 元 ……
53 岁的宋某是瓦房店人,没有工作。2017 年 5 月份,宋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曲某,宋某帮助曲某办理信用卡,以此取得曲某信任,之后宋某以家里有事需要用钱为由向曲某借钱,宋某为证明其有还款能力,向曲某出示了一张户名为宋某,余额为 337000 元的中国农业银行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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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至同年 10 月份期间,
宋某多次向曲某借钱,
曲某多次催促宋某还款后,
宋某将存折抵押给曲某。
曲某去银行查询后发现,
该存折实际余额为 0 元,
原来,这张存折上余额数字竟然是伪造的。
曲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2019 年 5 月 24 日,
宋某被瓦房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 6 月 5 日被逮捕。
2019 年 9 月 20 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以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对宋某提起公诉。
经查,宋某共向曲某借款 6 次,借款金额共计 19700 元。案发后,宋某亲属与被害人曲某达成谅解协议,由宋某亲属代其还款,曲某对宋某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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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变造的银行存单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宋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宋某犯金融凭证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处罚金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