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大家请注意。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做好公司个人所得税2020年的预扣预缴工作,确保大家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现就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1、2019年12月底之前,登录并更新个人所得税APP,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操作;
2、如果提交后又需要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可在查询界面进入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界面进行修改;
3、如果2020年有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则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点击填报进行新增;
4、如果是首次提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请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你符合条件的扣除项目进行填报即可。
最后提醒大家,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方式、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可以更改了。不过一年只有一次机会,大家确认提交信息的时候要慎重,否则提交后,2020年都不能变更了。
请各位同事互相转告,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门。
XXX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4日
以上是某家公司给全体员工发的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不知道大家的公司发了没有。
关于这件事,也请各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在12月底前确认信息,否则2020年就无法继续享受了。
关于如何确认,上面那家公司已经说到了。小编已经确认完成,整个操作步骤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前往个人所得税app里面根据提示操作就行。
小编也给大家多叨唠一句,其实申报很简单,但是如何选择科学的申报方式,比如夫妻二人,收入不一样,如何选择扣缴比例等等,直接关系到节税的效果。如果大家拿不准的,可以多去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