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嘉信实控人涉嫌信披违规 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 小编 发布于 2020-06-24 13:06:38
  • 栏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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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讯,6月23日,华谊嘉信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京调查字2007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华谊嘉信实控人涉嫌信披违规 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天眼查查询发现,刘伟屡次违规,数次被罚。

华谊嘉信实控人涉嫌信披违规 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0年4月22日,刘伟因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2019年11月11日,华谊嘉信披露的《关于清理资金占用事项的更正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伟于2018年1月至5月期间,通过北京伟捷营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华谊嘉信的资金5,740.6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26日,刘伟已归还非经营性占用款项。

2013年12月3日,华谊嘉信披露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显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千石资本-天泽6号-李晓龙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石天泽6号")认购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股票135万股,认购价格为22.51元/股。

2019年3月14日,华谊嘉信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刘伟为千石天泽6号认购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认购资金,拥有千石天泽6号的交易决策权并享有分红收益,实际控制千石天泽6号,是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对象,但刘伟向华谊嘉信隐瞒了其参与认购相关事实。华谊嘉信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刘伟是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对象,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发行对象与华谊嘉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华谊嘉信在《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伟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时,未将刘伟通过千石天泽6号认购的135万股股票计算在内,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9月26日期间,刘伟持有的华谊嘉信股份因被强制平仓和司法拍卖减持4,977.63万股,,占华谊嘉信总股本的7.33%。其中,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9月12日期间合计减持4,820.93万股,交易金额1.47亿元,华谊嘉信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9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83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号),上述减持处于华谊嘉信被立案调查期间和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合计被动减持156.7万股,交易金额440.48万元,华谊嘉信于2019年9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上述减持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

2010年4月21日华谊嘉信上市时,刘伟持有华谊嘉信37.92%的股份。上市后因华谊嘉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截至2017年6月27日刘伟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31.24%。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7月2日期间,因被强制平仓和司法拍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伟持有华谊嘉信股份比例由31.24%下降至24.89%。刘伟在被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华谊嘉信股份时,其持股比例较上市时已累计减少超过5%,但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停止买卖华谊嘉信的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柴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19年11月7日,刘伟被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

刘伟作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2018年1月至5月期间,通过北京伟捷营销有限公司以资金拆借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5,740.66万元。

刘伟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及披露。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对刘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刘伟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对公司的所有资金占用款。

2019年3月14日,刘伟被证监会罚款、警告

华谊嘉信披露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华谊嘉信《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对华谊嘉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刘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2018年11月16日,刘伟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2018年1月31日,华谊嘉信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8万元至10,498.91万元。2018年2月28日,华谊嘉信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及致歉的公告》,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4,540.98万元。2018年4月26日,华谊嘉信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7,711.75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差异金额较大,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差异金额较大,且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未及时修正。

深交所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柴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股权质押已触及平仓线

同日晚间,华谊嘉信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刘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其中,共质押共股份1.02亿股,质押比例89.54%,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

据界面新闻报道,刘伟目前持有的3515万股股份已触及平仓线,占公司总股本的5.24%,后续可能有继续被强制平仓。今年3月13日,因刘伟股票融资业务未能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其所持有的1342.7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将被中泰证券在二级市场强制卖出。

截止6月23日,中泰证券已累计卖出669万股。

此外,刘伟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1.14亿股,占其持有股份数的100%。公司此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数量合计5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

资料显示,华谊嘉信成立于2003年,2010年上市。2019年,公司体验营销实现营收8.19亿元,占收入比例的36.40%;数字营销实现营收8.13亿元,占收入比例的36.11%;公关广告实现营收6.06亿元,占收入比例的26.92%。其中,汽车类为公司营收的主要来源,实现营收达9.47亿元,占公司收入比例的42.07%。

2020年一季度,华谊嘉信实现营收1.7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478.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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