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性侵案”背后:公安局副局长行贿11万阻止查案,未成年女孩受胁迫上门卖淫,获嫖资1000元

  • 小编 发布于 2019-12-10 22:05:34
  • 栏目:国内
  • 来源:大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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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河北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正在查办李宗阳强迫、介绍卖淫案,康永急了。

今年54岁的他,曾任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8年3月,当地警方抓获一“碰瓷”团伙,审理发现背后还有多起强奸、强迫卖淫案。康永向同事行贿11万元,希望不要继续侦查。

这也导致他的落网。据新京报,康永被法院查明在半年内与6名幼女,8次发生性关系,最终数罪并罚,获刑16年半。

检索裁判文书发现,除碰瓷敲诈,上述团伙还采用恐吓、殴打、裸照威胁等手段,强奸(轮奸)未成年少女,并介绍、强迫她们卖淫赚钱。其中强奸罪行10起,强迫卖淫11起,介绍卖淫3起。另据新京报,疑数十人牵涉此案,包括公职人员、富商、人大代表等。

“迁安性侵案”背后:公安局副局长行贿11万阻止查案,未成年女孩受胁迫上门卖淫,获嫖资1000元

副局长行贿以掩盖卖淫案


担心追查到自己嫖娼及涉嫌强奸罪问题,康永先后向3名办案同事行贿。

时间是2018年7月10日左右。根据河北唐山市古冶区法院判决书,行贿对象分别是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秦某5万元,刑警大队教导员王某3万元,刑警大队副中队长马某3万元。

3名干部并未“拿钱消灾”,而是在大队长见证下,将全部行贿款11万元交出。

很快,康永月底就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之后案件移送检察院,他被批准逮捕。

这位迁安公安局副局长急于掩盖的,究竟是个什么案子?

据新京报,康永2016年起参加卖淫嫖娼活动。2017年暑假到2018年初,他与6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8次发生性关系,每次支付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嫖资。他两次在自述中写道:“说实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们当中谁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中间人向警方回忆,康永还提出想找处女,愿意开价上万。

“迁安性侵案”背后:公安局副局长行贿11万阻止查案,未成年女孩受胁迫上门卖淫,获嫖资1000元

康永曾在这里涉嫌强奸了两名未成年少女。图/新京报

公开检索裁判文书,目前能查到其涉及的卖淫案至少有两起:

2017年10月,王家壮以有杨某某(女,2002年8月4日出生)的不雅视频为要挟使她屈服,后伙同李宗阳(另处)将其带至迁安市燕钢小区康永(另处)处卖淫。


2017年12月份的一天,王家壮以暴力手段相威胁使李某某(女,2003年10月23日出生)屈服,后伙同李宗阳(另处)将她带至迁安市永顺小区内向康永(另处)进行卖淫,获嫖资1000元。

公安在侦查中发现,牵涉其中的人还有迁安市人大代表王双。

在上述河北迁安市法院判决书中,也提及了王双的涉案情况:2017年12月,王家壮以到杨某某家闹事为要挟,强迫杨某某在迁安市永顺小区内向王双(另处)进行卖淫。

“碰瓷”牵出强奸、卖淫案


康永急于掩盖的那起强迫、介绍卖淫案,背后团伙被抓源于“碰瓷”。

根据上述判决书,以王泽众、王家壮为首要份子的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3次密谋“碰瓷”酒驾人员敲诈,第一次勒索5000元,后两次未遂。

在2018年2月10日的那起事件中,团伙故意驾车追尾,并以对方酒驾为由索赔新车。对方现场发病需要去医院,团伙多人跟随以防其逃跑,一名成员还主动报了警,双方被带到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随后团伙又想私了,先是索要3万元,后又降至2.5万元。因对方一直未同意,敲诈勒索未遂。

“碰瓷”未果,但团伙成员、当时还未满18周岁的宁某在案件侦查阶段,主动揭发了王家壮介绍未成年女性卖淫给王泽众的犯罪事实。

判决书提到,今年33岁的王泽众和21岁的王家壮均是迁安市迁安镇沙河子村的农民,主动揭发的宁某则是同镇村民。

2017年9月至2018年春节后,3人多次结伙共同实施强奸(轮奸)、强迫卖淫(未成年人)、介绍卖淫(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犯罪所得均统一交付给王泽众支配,由他负责团伙日常消费。

“迁安性侵案”背后:公安局副局长行贿11万阻止查案,未成年女孩受胁迫上门卖淫,获嫖资1000元

王家壮曾在都江宾馆涉嫌强奸一名未成年少女。图/新京报

其中强奸罪行共10起。3人以言语威胁、暴力殴打、假意制止施暴等手段,在宾馆、农田、车内、出租屋等处,奸淫3名未成年女孩(出生于2002-2003年)甚至多人轮奸。

强迫卖淫共11起,每次嫖资300元到1200元不等。受害者除上述3名女孩外,还有出生于2002年的王某某。她被李某某约出,对方还讲诉了自己被殴打卖淫的经历,迫使她不敢反抗——李某某则是被拍裸照受要挟被逼卖淫,对方甚至利用她在网上招嫖获利。

部分“嫖客”甚至没有姓名,在判决书中,他们的描述是:“40多岁、身高1.60米左右、短发”;“30多岁、身高1.80米左右、短发”;“40岁左右,中等个子”。

介绍卖淫共3起。受害者为2000年出生的刘某和石某。2018年春节前一天,王家壮为了还王泽众欠账,还将石某介绍至日租房内向他卖淫。

人大代表落网,疑数十人涉案

王家壮、王泽众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通过强迫卖淫、介绍卖淫等犯罪活动,非法获利1万余元。

法院认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轮奸妇女,强迫未成年人卖淫、介绍卖淫,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敲诈勒索罪。一人犯数罪,均应并罚。

王泽众、王家壮数罪并罚均获刑19年,宁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判17年,三人各处罚金1.5万元、3.3万元、1.3万元。其余9人则分别以犯敲诈勒索罪,最高判处1年6个月,罚金从5000元到2000元不等。

除了恶势力团伙,掩盖未果的公安局副局长康永也自食恶果。他如实交代为掩盖涉嫌刑事犯罪,向案件主办人员行贿11万元的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受贿170万元的事实。

“迁安性侵案”背后:公安局副局长行贿11万阻止查案,未成年女孩受胁迫上门卖淫,获嫖资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康永担任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炸药审批供应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7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日常消费,现已全部退赃。

2018年12月14日,古冶区法院对康永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4年半,并处罚金40万元,181万涉案款没收上缴国库。另据新京报,今年8月5日,唐山市中院终审判决,康永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与前述罪行合并执行16年半。

王双也早已被法院判决。据新京报,有知情人透露,二人落网仅揭开了迁安性侵案的冰山一角,该案疑有数十名涉案人,其中包括公职人员、富商、人大代表等。

讽刺的是,“迁安未成年少女性侵案”曝光后,分管全市治安等工作的康永,此前在电视上的讲话视频热传。他说:“我们有决心把迁安打造成外地人向往、本地人自豪、嫌疑人胆颤的治安高地、平安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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