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皇室的享受:“一骑红尘妃子笑”背后的土贡制度

  • 小编 发布于 2019-12-03 10:22:38
  • 栏目:历史
  • 来源:年叔读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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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一个词叫做“贡品”,就是由地方上送给皇帝的礼物。唐朝时期,为杨贵妃送的荔枝“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明清时期,进贡江南鲥鱼,有诗歌云“白日风尘驰驿路,炎天冰雪护江船”。一直以为这些礼物是各地官员为了讨皇帝欢心而主动上贡的,要么就是有些昏君会强制地方送一些奇珍异宝,用以自己的享用。但是直到现在才明白,原来地方上供给朝廷“贡品”,已经是形成了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在古代称之为“土贡”。

历朝历代无论是君主是昏庸还是贤明,这种制度都不曾中断过,这也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是“量中华之物力,讨皇室之欢心”。土贡,就是“任土作贡”,这个词出自《尚书》,说是夏朝时期禹将中华大地划为九州,并且根据各地物产的不同,进行上贡。

周朝时期,土贡制度开始出现雏形,上层贵族将土贡的物品、范围等等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这个时期,土贡其实是和赋税是混淆到一起的。到了西汉时期,土贡制度更加明确,从西汉开始,土贡制度和赋税就开始分开了,并且得到了切实的实施。到了唐王朝,土贡的制度的发展达到了巅峰时期。作为伴随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制度,它是一种封建专制在经济上的体现,从土贡制度,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变化。在整个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历朝历代的贡品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无非是一些当地的土特产、一些奇珍异宝等等。

唐朝时古代土贡制度的重要时期,在详细说唐朝土贡制度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唐朝之前的土贡制度。

唐朝皇室的享受:“一骑红尘妃子笑”背后的土贡制度

杨贵妃与荔枝

唐朝之前的土贡制度

西周时期,土贡开始逐渐成为一种制度而存在。《周礼》中记载了“九贡致邦国之用”,说明周朝对各地上贡的物品做了详细的分类,而且将上贡的物品作为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周代还对贡品的使用范围做了详细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其实在西周时期,土贡和赋税是合二为一的,这点在汉朝大一统之后,才得到了改变。

在汉朝初立的时候,刘邦对纳贡的对象、时间、数量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而且还禁止上贡的随意性。自此之后,土贡便成为一种脱离赋税而单独存在的制度。这一时期,是土贡制度转折的重要阶段。

唐朝的土贡制度以及非常完善,虽然土贡制度收取来的东西比之整个朝廷的财政收入来说只是沧海一粟,但是其重要的是,显示了地方对朝廷、对皇室的忠心和服从,而且各地上贡的物品对于唐王朝的皇室来说,也是十分实用的东西。

唐朝皇室的享受:“一骑红尘妃子笑”背后的土贡制度

古代的盛宴

唐朝的土贡制度

唐朝的土贡一般是当地的特产,当时选择贡品的标准就是在当地的独有的,以“任土作贡”为主要原则,也就是说,皇室也不是什么礼物都收,毕竟人家富有四海,你要是上贡一些鸡毛蒜皮,那就是对皇室的不敬了。

在唐朝,皇室对于地方上贡的物品也不是完全笑纳的,朝廷是要给地方钱的,当时是用绢作为货币来评价贡品的价值,并且还规定了不允许超过五十匹绢的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地方上为拍皇帝的马屁而劳民伤财。最后,朝廷还规定了贡品的种类,主要是为了享用的奇珍异宝、为了满足皇室口腹之欲的稀少物品,比如说岭南的荔枝,而且在皇帝没有发话的时候,地方上也是不能够随意进贡的。

唐朝皇室的享受:“一骑红尘妃子笑”背后的土贡制度

开元宴乐图(局部)

各州郡上贡物品种类

唐朝时期天下共分十道,在《通典》中记载了每个道需要上贡的主要物品,比如说关内道上贡角弓、麝香等贡品共计37种,而且在关内道中并没有丝织品,这也是由于关中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的,具体原因我们就不详细阐述了;陇右道在唐朝属于半农半牧的地区,所以他们上贡的物品多以羊角、野马皮等等这些东西为主;河东道主要上贡的物产颇为丰富,不仅仅有河东道独有的凤梨、松子等,还有人参、蜡、麝香等等;河北道上贡的物品有26种,其中大部分是加工后的成品,占到了贡品数的85%,其中丝织品更是占到了河北道贡品的一半,可见河北道的丝织业十分发达;河南道主要上贡的物品是绢类,唐朝时期将绢的等级分为八等,其中一等绢的产地就在河南道,出产二等绢的四个州郡中,河南道就占据了三个;淮南道上贡青铜镜、孔雀等,其中青铜镜是淮南道扬州的特产,在整个大唐都十分出名;岭南道上贡金、银、翡翠等等,岭南道物产丰富,在当时却不适宜人们居住,在岭南道诸州郡中,银子是他们的主要贡品。其他山南、剑南、江南道德贡品就不一一阐述了。

从上贡的物品中我们可以揣摩出当时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在经济、科技比较落后的地方,比如说是岭南道、陇右道等,这些地方的贡品以天然物资为主,而较为发达的地区却以丝织品等这类成品居多,所以说,商品经济发达的地方,成品的贡品数就会多于天然物资,反之,则天然物资居多。

虽然在唐朝的土贡制度规定了不允许超过50匹绢,若是按照这个标准来,并不会对当地的百姓造成什么压力,但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按照这种制度来施行。根据《通典》等一些资料显示,有三分之一的郡县都超过了这个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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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十道行政区

土贡贡品的支配

唐朝所有由地方上进贡来的物品,都是由太府寺来管理的,每当元正、冬至等这些进行大朝贺的时候,就会将贡品摆放出来。朝会结束之后,经过对贡品质量、数量、尺寸等方面严格的检验之后,再收入藏库。不仅入库需要登记,出库同样需要登记,而且流程十分严格,就算是皇帝取东西,也需要经过这些复杂的流程。

有些贡品不能够直接使用,就需要少府监、将作监等等这些机构将这些东西加工处理之后,再用于皇帝的生活中。土贡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将这些贡品用作宗庙祭祀,在古代祭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有些贡品只能够在祭祀宗庙的时候使用,平时是不能够随意支配的。

贡品也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皇帝个人的享乐只用,还有一些事皇帝要赏赐各下属的。比如一些新鲜的水果、药材、布匹、器皿等等。虽说贡品的进出有着严格的制度,但是由于封建独裁的特殊属性,这些制度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就比如天宝年间,唐玄宗将所有的贡品都赏赐给了李林甫,史载“命百官阅天下岁贡物于尚书省,既而悉以车载赐李林甫家”,可见玄宗皇帝对李林甫的恩宠。这点也从侧面反映了,贡品是属于皇帝的私产,可以任意支配。在政治清明的时候,一些为满足口腹之欲的东西和玩乐的东西,是禁止上贡的,但是到了唐朝中后期,这些东西再贡品中却非常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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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甫剧照

唐朝之后的土贡制度

唐朝的土贡制度已经十分完善,宋朝的土贡制度在继承了唐朝土贡制度的基础上,有得以发展。

宋朝的土贡除了正常的“常贡”之外,还有“杂贡”,是指除了常规的贡品之外,还可以有额外的数量、额外的种类来上贡。常贡是为了满足礼仪上的要求,而杂贡则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个人需求。也就是说,杂贡是完全按照皇帝的意愿和需求征取得。比如说我们在水浒传中看到的“生辰纲”,其实就是杂贡的一种。

明朝的土贡在前期来说还算正产,但是到了后期朝廷要求各地上贡的数量和种类都大幅度增加,在明朝地方向朝廷无偿提供的物资,都称之为上贡,也叫做岁贡、岁供等等。明朝商品经济的发达,白银作为货币也变得更加普及。尤其是明朝中后期,一条鞭税法颁布之后,土贡由原来的进献物品,变成了进献金银,“土贡征银”就被列为一种制度被贯彻施行下去了。

清朝土贡与前朝相比种类和数量都有所减少,摊丁入亩实施之后,各种上贡的物品同样也是折算成现银来征收。清朝时期,还会将所得的贡品卖出去换取现银来给内务府、工种侍卫、军机处、提督衙门等部门员工发放薪水。除了一些人参、东珠等物品外,各地上贡的物品还可以给清朝带来数十万白银的额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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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进贡图

结语:土贡制度的影响

土贡制度起源于夏商,成制于两周,完善于大唐。土贡制度,本是早期赋税的原始形式,随着大汉的统一,赋税和土贡开始分开,土贡逐渐成为专为皇室服务的一种制度。

土贡为皇室提供了日常消费所用的各种物产、珍宝、财物等等,他是一种封建王朝对天下剥削最直观的体现。就像之前说的“量中华之物力,讨皇室之欢心”。这种制度敛天下之财,供一人之欢,遇到明君,还会稍加收敛,若是遇到昏君,就会利用这个制度来剥削民众。土贡制度在每个朝代的后期都不可避免的成为一种虐民之政。

唐朝皇室的享受:“一骑红尘妃子笑”背后的土贡制度

清朝民间进贡

我国的土贡制度,经历了产生、独立、完善、发展再到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而消亡,在这中间土贡的征收对各个地方的经济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更是阻碍了各地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过于严重的土贡导致了人们生产积极性的衰弱,这就导致了大量的人不愿意在本地生存,这也是流民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次在运输过程中为保证材料的新鲜和完好无损,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运输,就像唐朝的荔枝、明清时期的鲥鱼,当一些国家机构开始为皇室的享乐服务的时候,便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而阻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最后是皇帝可以通过土贡来或许一切事物,不需要经过市场商品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商业的发展,有人也说这种土贡制度,也是封建王朝重农抑商的方式之一。

这种土贡制度是封建王朝在赋税之外对劳动人民的剥削,这种现象只是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特有的,随着封建王朝的衰亡,这种制度走向灭亡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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